景德镇拼团购房133群(211)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55人申请入群

福建省出台通知: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发布时间: 2018-01-04 14:29:17

来源: 新浪乐居

分类: 行业动态

724次浏览


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房时,应充分尊重购房人选择购房贷款方式的权利,不得阻挠或拒绝购房人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条件或附加条件。通知要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与贷款方式购房享受同等权利。

对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备案的,商品房签主管部门暂缓开通该楼盘项目上签约系统;对一房多求的楼盘,要指导企业采取摇号等方式公开销售。对经查实存在拒绝或变相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在整改完成前,暂停该楼盘上签约和预售监管资金拨付。

责任编辑: yemingzhe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